将相关事项通知布告如下:按照测验成就从到低
发布时间:
2025-06-29 06:29
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,拟聘请编制外人员1名,联系人:周教员;联系电线.报名要求:请照顾本人身份证、结业证书、报名表(附件)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前来报名。正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合适录用前提的,并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。经公示无,2.报名地址:象山县市场监视办理局(象山县丹东街道丹河东828号915室);及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,用工单元能够解除劳动合同。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。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,按聘请目标1: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调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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